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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就医政策指南
2019-09-08 07:41   审核人:

大学生是居民医保的一个特殊群体。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大学生参加医保按学年缴费。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缴费中断的学生及未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学生,在次年的1至7月,每月前5个工作日前往医保科办理零星参保,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紧急抢救、住院及生育补贴。就医时须出具大学生医保本。

大学生普通门诊指定就医医院为校医院,因病情严重需转院治疗时,持医保本先在校医院就诊并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具转诊单,就医返校后报销。大学生住院持医保本在西安市医保中心定点医院办理挂账手续,出院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转学、出国交流、休学,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转学的大学生在第二年应参加转入高校的大学生医保;出国交流、休学、延期毕业的大学生可继续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于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办理退学的大学生,在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待遇后,我校不再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到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回校后提供材料报销。详见qq空间日志)

  详细信息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西安市医保中心咨询热线:12333

校医院医保科咨询电话:85319072   85309072  

校医院医保科qq:  115064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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