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为做好2011年度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补助工作,保证参保患者的待遇落实,结合省级计算机网络运行的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需申报2011年门诊慢性病年终累计补助的职工到校医院医保科报送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1月4日—1月11日。
二、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1、起付标准650元票据(正式发票及费用支出结算表);2、个人负担(30%)票据(只需费用支出结算表);3、全额自付票据(正式发票及费用支出结算表)三部分组成。
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予受理:
1、个人负担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以上的患者。
2、非定点药店及医院购药、检查、化验的费用。
3、未经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结算的费用。
4、在慢性病年限额未使用完期间产生全额自付的费用。
四、 按规定医疗费用报销支付由省医保中心基金财务部按单位结算,单位医保专干提供申报个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复印件,省医保中心不再支付现金。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医院医保科
2011-12-26